遇到很多离婚时不要孩子事后又反悔想变更抚养权的咨询,孩子的抚养权不是不可以变更,但一般来说会非常麻烦,举一个对方变更抚养权被驳回的例子来找出变更抚养权的必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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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和女方离婚的时候,孩子判给了女方,一年之后女方再婚。事后男方以女方对孩子照顾不周、不配合探望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
一审法院征询孩子意见,孩子表示愿意跟爸爸一起生活,所以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为男方抚养
女方不服上诉,认为男方离婚时不要孩子也不付抚养费,没有尽到父亲的义务、且孩子已经上幼儿园如果变更不利于身心健康、且孩子陈述愿意跟爸爸一起生活,是指的继父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
1.孩子还不具备足够的认知表达能力
2.有关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已经按照离婚时制定的调解书内容执行至今
3.目前孩子在妈妈抚养下已经上幼儿园,平时也能够受到外公、外婆照顾,生活环境比较稳定
4.双方目前抚养能力相当,其生活条件亦未明显优于女方,且男方未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女方在抚养孩子期间存在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法定情形,其所提交的孩子被烫伤照片,亦不足以证明女方在抚养孩子过程中存在经常性的不当行为
因此,法院认为孩子由女方抚养更为适宜,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男方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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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一下↓
你以为抚养权可以变更的理由:
1.小孩学习不好,没有按时完成作业,抚养权人对学业没有尽到督促义务;
2.未保障探视权,不利于小孩成长;
3.抚养方组建新家庭,没有时间照顾子女
4.抚养方再婚,在外地工作,孩子一直由被告父母照看,被告父母年事已高,不能更好的照顾孩子生活
实际法院的考量为:
1.小孩满八周岁时,小孩的意愿
需注意:在此情况下,仍综合抚养方本身是否尽到抚养义务,小孩的意愿是愿意跟随一方还是跟随双方均可。如果是双方均可,则还是以不变为主
2.判决归一方抚养,实际跟随对方生活(抚养方未尽抚养义务);
3.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协议变更)
4.双方是否身体上是否适合抚养小孩(是否患有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疾病,或疾病的严重程度是否影响正常抚养小孩);
5.能否提供良好的、稳定的抚养环境
6.经济上是否能抚养小孩,保证小孩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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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离婚要不要孩子抚养权需要慎重考虑,毕竟离婚时争取可比离婚后争取容易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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