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乎上看到不少讨论反家暴的话题,有些我的个人看法。
我认为讨论家暴这类对当事人来说,可能有着复杂情感的情形,需要多些慎重。你出于热心、好心的无心之语,却可能好心办坏事,对当事人反而造成伤害。
有些人说“停止忍耐和妥协,对家庭暴力勇敢说‘不’”,虽然出发点想要支持被家暴者,可这样的说法,传递着隐含的指责意味,即:
认为家暴的存在和持续,是因为被家暴者忍耐和妥协,没有反抗和拒绝。
我看到知乎几个反家暴的问题,都是如何帮助被家暴者,似乎只要被家暴者得到帮助,家暴问题就可以解决。这样的意识形态,是否也潜在传递着这样的信息:
家暴问题存在的主因,在被家暴者身上,所以帮助被家暴者,家暴问题就可以解决。
有些人可能会说我想多了。
请问大家:当你们这样热心讨论如何去帮助被家暴者时,有几个人真正询问过被家暴者的感受?
她/他们是感到大家的关心、帮助?还是可能感到不舒服?
为何多谈及被家暴者,很少谈如何制止和减少家暴者?
这让我想起自己接受伴侣咨询督导时,督导老师说过的一句话:
咨询师容易陷入让伴侣关系中,处于退缩的一方多做些来改变关系。
我对这句话深有体会。这是一种无形倾向,虽然咨询师出发点是好的,想要改善伴侣关系,但这种做法,有些“欺负老实人”,失去了中立,没有共情退缩的伴侣方,无法真正改善关系。
当我们只试图帮助被家暴者时,也有这样的嫌疑:
无形中认为家暴者是强硬一方,难以改变,从而更多想要“弱势”一方的被家暴者改变。
这不是我们的初衷,却可能给被家暴者带来这样的压力。
家暴是一个复杂的心理社会问题。复杂问题,也就意味着没有单一、通用的方式,可以解决所有的家暴问题。
家暴是非常情境化、个性化的问题,就像每个人的人生,没有通用的“正确标准”,不同家暴问题,也没有通用的所谓“正确解决方法”。
举例,父母对孩子的家暴,国外可能会取消父母的抚养权,把孩子送去福利院或是其他家庭领养。
这是被家暴的孩子真正想要的解决方式吗?
许多孩子宁愿待在虐待自己的父母身边,不只是生存原因,情感联结很难被替代。
更别提国内缺少这样的机制。
这样的情形,难道简单帮助孩子就能解决家暴问题?即使警察上门,制止父母家暴,也只是一时作用,不能治本。
女性被家暴,很多人劝分手、离婚。不少被家暴的已婚女性是全职家庭主妇,多年未工作,如果离婚,缺少经济来源,再就业很困难。同时,没有经济来源,很难争取到孩子抚养权,也是很多被家暴女性的顾虑。
而女性做全职家庭主妇,通常有着工作难以兼顾照顾孩子,或是已婚女性就业被歧视的社会原因。
图中的案例,西安的李女士被丈夫家暴,500元的家庭开销生活费,都需要打借条。(图片来自网络,如果当事人觉得不适,可私信我删除。)
我个人强烈建议女性要保有经济独立的能力,即使做全职家庭主妇,也一开始商量好,让伴侣每月以工资形式支付对应的付出。
亲密关系的深入,容易出现“融合”感,导致把对方作为独立个体的尊重被无形消磨,从而出现把对方当作自己的附属物支配。
亲子关系如此,伴侣关系也是如此。
成熟的伴侣关系,是“联结的双个体”;不成熟的伴侣关系,容易成为“融合的共同体”。
这是我创造的概念,非通用概念,下面解释下。
“联结的双个体”,是心理上,两个人联系成为整体,但同时保有各自的独立性。这有助于保有对对方的尊重。
“融合的共同体”,是心理上,两个人融合称为一个共同体。融合意味着存在个性的部分消失,同时也会在心理上,感受为对方是自己的一部分,而不是独立的个体对待。
当伴侣关系是“融合的共同体”时,潜意识觉得对方是自己的一部分,就好像是自己的东西,比如一个水杯、一件衣服一样,自然更容易出现家暴。
好比你生气了可能摔杯子,如果你觉得杯子是个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的思想、感受,估计很难摔杯子。
这是关系的深层心理,难以在此详细展开,以后有机会再阐述。
家暴还可能存在“拯救动机”,具体可看《家庭暴力中的“拯救动机”》这篇文章。
总之,家暴是非常复杂的心理社会问题,需要个性化、情境化地了解当事人状况,才可能提供帮助。有时,即使你了解清楚,仍然可能无能为力。
如果大家身边有被家暴者,先做好倾听,了解对方的实际境遇,而不是急着给你认为的正确方法,比如分手、离婚等,更有帮助。
如果被家暴者当前仍存在被伤害的危险,可以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为对方提供暂时的庇护所。
为什么要加上“保护自己的前提”,江歌的不幸,不希望再次发生。所以,当你帮助身边的被家暴者,同时注意保护好自己。
作者:许标,中科院心理所健康心理学硕士,全职心理咨询师,7000+小时心理咨询经验,2000+小时专业受训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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